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資格認定

依據本委員會標準作業程序 CCURECR 18. 研究團隊相關倫理訓練,

主持人與研究團隊之倫理訓練資格認定如下:

1. 計畫主持人倫理訓練資格

  • 計畫主持人資格需為本校或其他合作研究機構之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
  • 於一年內曾接受研究倫理3小時或兩年內曾接受6小時倫理相關訓練課程。

2. 共/協同主持人及其他相關研究人員倫理訓練資格

  • 於一年內曾接受研究倫理3小時或兩年內曾接受6小時倫理相關訓練課程。

3. 倫理相關訓練課程,包括:

  • 研究倫理相關教育訓練,包括:研究倫理之基本概念、研究倫理審查、研究倫理法規等相關課程。
  • NIH OHRP或CITI 網路受訓證明。
  • CITI 網路課程並參與受試者保護協會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 其他經本委員會認可之相關教育訓練。
  •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認列之課程明細(請連結),該課程每一單元以20分鐘採計,需達到認列課程9個單元以上之課程。

4. 線上教育訓練課程 (依筆畫排序)

5.計畫主持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及其他相關研究人員如無倫理受訓證明或受訓時數不足時需填寫切結書,並補足時數。待時數補足後,尚核發證明書(一般審查/簡易審查 同意研究證明書、免除審查證明書)。